
各位家长同学们:
近年来,定陶区致力于打造精致宜居城市,大力开展城市公共空间治理,城区交通秩序不断优化,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升,也成功创建为省级文明城市。这一切成绩的取得,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。但是,也应看到,在城市道路交通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。“三小车辆”(指机动三轮车、电动三轮车、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的电动四轮车)在城区道路上肆意穿行,随意转弯掉头、逆向行驶、乱停乱放等,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和城市管理秩序,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给很多家庭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损失。
禁限行时间:2022年4月12日起为宣传发动、排查登记、自行处置阶段;5月1日起为全面治理阶段,在禁限行区内禁止销售“三小车辆”,禁止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停放“三小车辆”,禁止各居民小区内进出、停放“三小车辆”,在禁限行区内实施“三小车辆”全面禁限行。


希望各位家长、同学们遵守“三小车辆”禁行规定,自觉抵制“三小车辆”,不购买、不驾驶、不乘坐“三小车辆”,并积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非法(组装、改装)生产、销售电动三轮、四轮车的行为,以实际行动为打造畅通、安全、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作出应有贡献。


创建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秩序需要全民共同参与、共建共享,为了您及家人的平安出行,真诚希望您理解、支持、配合“三小车辆”禁行工作,并敢于向身边违反禁行规定的行为说“不”。各级机关单位、企事业团体和各行业协会,要主动担负行业和系统内部的监督职责,引导本单位全体成员自觉遵守“三小车辆”禁行规定,对未处理自有“三小车辆”的及时进行提示,对违反禁行规定的坚决予以劝阻和制止。


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,文明交通呼唤文明市民,“三小车辆”禁行人人有责。希望广大市民争做“三小车辆”禁行的宣传者,向亲朋好友宣传“三小车辆”对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危害,宣传交通法规和文明出行理念,引导他们自觉遵守文明交通规范,养成文明出行的好习惯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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