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勤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
组 长:校长 领导后勤整体工作,对后勤各项工作负总责。
副组长:后勤主任 具体负责学校后勤各项工作。
成 员: 报帐员 负责学校财务收支报帐管理。
校产管理员 负责学校校产管理。
各年级主任 负责本年级物品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。
财务管理制度
1、每年要合理编制学校预算,达到收支预算平衡。
2、严格经费收入管理,依法组织收入。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,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。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,统一管理。
3、坚决不设帐外“小金库”,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指标。严格遵守现金使用规定,不套取,不挪用现金。
4、财政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、开支标准,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出,不得虚列虚报。
5、严格履行审批、报销手续,凡购买物品需要预先提出经费审批,专款专用。报销要有符合规定的手续和凭证。
6、外出人员一定要按指定地点办事,不准借机探亲、访友、游山玩水,发现不正当的旅费,不予报销。外出丢款由个人承担。
7、严格审查购物单据。对购买物品,要三章俱全,验收登记入帐,禁止白条子上帐。
8、要及时上好帐,每月终了将记帐凭单装订成册。对手续不完备、支出不合理的单据要予以纠正。
9、教育经费不准外借,财务人员如自行借款要追究责任。
校园管理制度
1、校园规划完善,布局合理,教学区、生活区、运动区相对独立。校园力求做到净化、绿化和美化。
2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。建立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,教学、办公、生活场所卫生责任到班、到人,定期检查评比。校园环境整洁,无乱堆、乱放、乱建现象。校内排水通畅,道路平整,路面硬化。车辆停放整齐,地面无杂物,墙面无污损,无卫生死角。
3、搞好校园绿化。种好管好树木花草,无随意攀摘、践踏现象。校园绿化与建筑布局相适应,绿化覆盖率达三分之一以上。
4、重视校园文化建设。环境布置高雅大方,体现教育性;校门端庄,校牌得体,校训上墙。按规定悬挂、张贴名人画像、名言警句、师生书画作品;校园内要张贴《中小学生守则》和《日常行为规范》;黑板报、宣传橱窗及时更新,内容健康;大力推广普通话,布告、通知等用字用语规范。
5、净化校园周边环境。杜绝学校周围有毒、有害和污染(包括噪声)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。学校周边无电子游戏机营业点、歌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, 200米内无网吧。
校舍管理制度
1、学校严格按照设计功能,确定校舍(含校舍附属设施,下同)的用途、荷载和使用年限。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校舍的使用功能。学校不得将校舍出借、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。
2、新建校舍要确保施工质量。竣工后的校舍须验收合格才可使用。
3、学校校舍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,不得随意拆建、改建,不得违章搭建建筑(构筑)物。确需改建的校舍,须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,由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图纸,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。
4、重视校舍安全。对建设年代久远、结构质量低、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差、混合结构的校舍,要经常检查结构安全。校舍的走道、楼梯和主要出入口不得堆放杂物,不得堵塞紧急疏散通道,不得在疏散通道加门、上锁。
5、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,制定防险救灾应急预案,切实做好防洪、防风、防爆、防雷、防毒等安全防范工作。
6、建立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制度。学校要教育师生自觉提高安全意识,维护校舍。发生灾害性天气时,要加强值班巡查,发现校舍损坏和险情时,要做力所能及的维护、加固。
7、建立校舍安全检查制度。对校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,并由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做出鉴定。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,应及时发出危险校舍通知书。属D级危房的要立即封闭停用,并限期拆除,及时改造。属B、C级危房的,要及时加固、维修或改建。
8、经常检查和维护学校的排水系统、供电线路及消防器材等设施。各类建筑物的竖向排水、屋面和地面排水应保持通畅,发现破损,要及时修补。对老化的供电线路,必须及时更换。要保证校园内消防器材的可靠使用。
校产管理制度
1、学校所有财产实行责任制。相关责任人要建立固定财产使用登记账,定期清点,期终必须盘点,做到账物相符。对丢失、损坏的要查明原因,属于人为损坏、责任丢失,由当事人照价赔偿。
2、对所有财产都落实责任承包制(使用者为责任承包人),人员变动时(学生使用部分每学期清理一次)进行清理,丢失、损坏照价赔偿。
3、财产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将公物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。需借用者必须征得分管校长、校长的同意,持借条到保管员处借取,借物单位或个人不按时归还,联系人和保管员有责任追回。
4、所有财产由后勤处统一管理,建立固定财产分类帐、分户帐,使用部门建立相应的帐卡,并有专(兼)人管理。财务室人员建立固定财产总帐,统管固定财产价值核算。后勤处、使用部门、财务人员每期对帐一次,做到帐帐相符,帐物相符。
5、固定财产的报损、报废要填制《固定财产报损、报废单》,经校长审批后,办理销帐手续。
6、财产管理人员对剩余或备用物品要分类储存和保养,定期盘点,确定物资的数量,期末提出积压物资的处理、废旧财产的回收、利用和处理意见。
7、图书室、仪器室按专项制度进行管理。
清查盘点制度
1、期初由公物管理员把校产统一分配,期末由管理员带头,学校领导、会计、教师组成检查验收小组,逐一对学校的门窗、桌凳、办公用品等校产进行清查盘点。
2、每年末对公物进行全面的清查,逐项逐件核实,除核清数量外,还应对其完好程度做出记载。对借用财物要及时清还。
3、清理后要作好分类统计,进行账卡核实,并核实增减,编制清单,填好财产增减表。
4、对卡物不符,账卡不符的财产应查明原因,落实责任,上报领导处理。
5、报废、报损财产,不得遗弃或者任意转给个人,必须按合法程序,作变价处理后入账。
报废报损制度
1、清查盘点后属于报废报损的财产,在查明原因后,按照有关标准进行处理。
2、学校的一切财物,不得闲置积压,更不得随意弃旧购新。必须充分利用,不得随意报废。
3、固定资产经鉴定维修不能使用时,应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,经主管校长同意后方能报损,并做出相应的帐物处理。
4、对于大中型贵重设备报废和校舍拆除,必须先填报教育主管部门,经批准后执行。
基建和维修制度
1、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,基建工程要科学规划,合理布局,规范施工。
2、严格手续,增加透明度。小型基建和维修由分管校长审核,校长批准方可进行,大型基建(指伍仟元以上)和维修由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,再进行施工,在施工过程中要有3人以上参与管理。
3、优选施工队伍,在施工过程中分管人员要按合同制度和质量要求加强检查,发现问题,及时采取措施,对不合格的工程要返工,绝不留下隐患。
4、严格基建拨款手续,要按施工合同,根据工程进度,经校长审批后,再拨付工程用款,工程峻工后,严格按合同验收,按规定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,搞好结算并及时做好基建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。
常用物品、用车、用烟和用餐规定
1、常用物品的购买归口后勤处,统一由后勤处购买,其他人员不得经手。
2、学校用车必须先协商好价格,然后填好用车通知单,司机一个月内凭通知单与学校结帐。
3、来客用烟由后勤处统一购进,交办公室管理,需要用烟先填好用烟通知单,后勤处与办公室每月结一次帐。
4、用餐按学校有关制度规定由校长同意,确定接待标准、参陪人员、就餐地点后,方可就餐。就餐结束后由经办人当面结账,报销时附件附后。先斩后奏者,一律不予报销,由经办人负责。
物品采购制度
1、凡需要添置办公用品或教育教学用品,由各处室主任、年级主任先填写申请单,后交后勤主任实地考查,经分管校长审核,后报校长审批,再行采购。
2、凡学校维修所需材料,维修者必须先预算,经后勤主任核准,分管校长审定,校长同意后再采购。
3、凡购进的物品要在后勤处进行验收,办理财产登记手续后,再交给使用人使用,期末财产清理时,核实保管情况。
4、采购物品一般当买当结帐,发票由2人或以上签字报销,记帐由学校指定地点,供货方凭学校采购单与学校及时结帐。
5、采购100元以上物品必须经校长批准后,2人以上参加采购。
6、各类物品和材料的采购要先填写学校的采购单,办齐采购单上的手续,方能采购、结帐。
公物管理制度
1、学校公共财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,人人都有责任爱护。
2、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,使学生养成讲文明、讲卫生、爱护公共财产的良好习惯。全体教师要以身作则,为学生做好爱护公物的榜样。
3、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。学生桌凳编号后责任到人,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。教室内照明灯、空调要指定学生专人控制,节约用电。放学后,值日生要关灯、关空调并锁好门窗。如学生损坏公共财物,照价赔偿。如故意损坏者,按双倍赔偿。教室内的财产,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,均由该班负责赔偿。
4、有意损坏公物的学生,不能评为优秀学生,班内公物损坏五件以上,不能评为先进班级。
5、办公室财物要造册登记,后勤处和办公室各存一份。
6、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物都是国家财产,教师都要爱惜,不能擅自拿走。
7、教师下班时,值日老师应关好灯、风扇、关锁门窗等。
8、年级主任要负起管理的责任,督促教师爱护学校公物,保证办公室的整洁。
9、教师要借用学校公物,要经主管领导的同意,立写借据,方可借用。借用物品因自然损坏,应报后勤处核实后注销;如因借用教师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的,由该教师负责赔偿。
10、借用学校公物以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为原则,借用的物品不用时要及时归还,不能转借他人使用。
11、教职工调离本校,一定要到后勤处交清所有借用的物品,凭后勤处开具证明后学校办理调离有关手续,如有遗失,照价赔偿。
12、各处室、各班级经自查发现损坏的公物,特别是电器(开关、启动器、灯管等)若不能正常使用时,应及时报后勤处登记,然后由后勤处派人维修处理。班级或学生不准擅自处理。
财产损坏赔偿制度
(1)为了保护学校的公共财物不受损失,学校实行处室及班级管理承包责任制,后勤处每学期初配齐设备,由各处室负责人及班主任验收签订合同,在学期结束时,后勤处验收,给无损坏遗失的处室及班级给予奖励,
(2)赔偿可以分实物和现金两种:限期负责安装配备到位或赔偿金额照原价的1.5倍赔偿。以现金赔偿原则上应在2天内一次性完成,特殊情况可由班主任担保,在一星期内完成,逾期不赔者应从重处理。以实物赔偿的,原则上在三天内办好,不得拖延,外来人员损坏公物的当天交付,确有困难者,应以适当物品抵押,完成赔偿后赎回。损坏人属本校教职员工带入者,均由本校教职员工负责赔偿。
(3)谁损坏公物由谁承担赔偿,如查无人,教室内由班主任负责赔偿,负责区域的由班主任、区域负责人共同承担赔偿,处室由处室负责人承担赔偿。一经查清,仍由损坏者承担,属于故意损坏的视情节加重处罚与赔偿。
库房管理制度
1、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,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帐,保管人员的帐册必须和财务室的帐吻合。
2、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帐册,进出库手续齐全、帐物相符、不出差错。
3、贵重物资、易燃、易爆、剧毒物品,要更加严格管理,不得随便散失,严格领用审批制。
4、各部门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,门、箱、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,领用、借用手续齐全,防盗、防护设施配齐,不使物资受损失。
5、保管室配齐消防器材,保管员定期检查其性能,妥善保管并会使用。
6、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,发现不安全因素,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。
教学仪器管理使用制度
1、教学仪器,是进行实验教学,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,是学校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,要加强管理,爱护使用,充分发挥作用。
2、国家调拨或自购的教学仪器,标本模型,均由实验员或管理人员统一保管,并对仪器进行校正和性能测试,合格后方可入柜上架。
3、教学仪器要统一编号分类摆放在仪器柜或架上,贵重、精密仪器应专柜加锁,严加保管。化学药品要分柜保管,柜外应标明仪器类别,名称和数量。
4、教学仪器使用说明书和有关资料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,按照说明书和指导材料要求,对教学仪器要经常保养及时维修,要注意防尘、防锈、防潮、防磁,带内电源的仪器,长期不用应取下电池,以免漏液损坏仪器。不准随意拆卸仪器零件挪做他用,保持仪器设备整洁与完好。
5、生物浸制标本蜡封要严密,保存液要及时补充,液面要超过标本,冬季要保温存放。剥制标本要入柜上架保管,要定期喷熏化学药物,以防虫蛀。室内经常通风注意防霉灭菌。
6、玻璃仪器要轻拿轻放,小心使用,用过的仪器要及时清理,洗刷,凉干后归放原处,经常保持清洁卫生。
体育器材场地管理制度
1、各类体育器材均应登记造册,台账清楚,新购器材及时登记,物品实际数量与记录相符合。易损耗器材要定期补充,保证教学、活动正常进行。
2、可移动器材要有专室存放,专人保管。器材存放规范、有序,特殊器材有专用设备存放,贵重器材可由教师负责保管。保管室要做到安全、方便、整洁。
3、各种器材使用时要注意安全,容易造成伤害的器材不要让学生搬运。正常使用器材要登记,有器材借还和损坏赔偿制度。
4、室内体育场地有固定开放时间,按时开放使用。使用后要及时整理,保持清洁卫生。
5、室外场地、设施符合有关标准和安全要求。
6、场地、器材应定期检查,按时保养,及时维修,确保安全。
师生厕所管理制度
1、师生厕所必须切实加强管理,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。
2、师生厕所应每天打扫二次,保持地面、便槽、洗水池内无垃圾杂物。
3、师生厕所应确保正常供水。。
4、每周两次以上对师生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。苍蝇、蚊虫孳生季节积极采取灭杀措施。
5、经常检查师生厕所水冲设施,发现损坏及时维修。定期清理化粪池和出口通道,保证畅通无堵塞。
6、师生要文明如厕,讲究清洁卫生,节约用水。大小便要入槽,便后要洗手,不随地吐痰,不乱抛杂物,不乱涂墙壁。
配电间规章制度
1、严格操作规程和校园安全规则,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。
2、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检查,发现隐患及时报告,精心维持和保养设备,确保正常安全配电。
3、注意随手关闭好门窗,经常查看防护网、密封条的防护情况,谨防小动物窜入配电间而发生意外。
4、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;严禁烧电炉、煤油灶、煤灶等;严禁吸烟,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。
5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配电间。
6、不在配电间堆放杂物,并保持配电间清洁卫生。
用水管理制度
1、全校师生应树立节约用水意识,爱护用水设施和设备。班主任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进行节约用水的教育,教师要以身作则。
2、做到人离则关闭所有用水设备,防“常流水”现象的发生,禁止水资源浪费,杜绝安全隐患。
3、全校师生做好监督工作,发现浪费、破坏现象及时制止和向学校反映。
4、学校用水管理人员(值班人员)要做好巡查工作,节假日离校前做好彻底检查工作,确保用水设施正常,不用的水阀及时关闭。
5、学校用水管理人员在假期中要做好维修工作,平时做好定时检查,确保校内用水设备完好。
用电管理制度
1、用电要求及措施
(1)各行政办公室、教师(教研组、年级组、学科组)办公室、教室、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和天气明暗情况及时关闭,坚决杜绝“白昼灯”和“长明灯”现象。
(2)计算机、打印机、饮水机、空调、电风扇、教室多媒体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、值周人员或指定负责人在下课、活动结束或不用时关闭电源,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,则谁用谁关掉。
(3)各室的照明、多媒体、空调等,应专人专管,其它人不能随便开启、拆卸,各室内插座、电路不得私接乱用。
(4)未经学校批准,教职工和学生不得在校内私自使用电加热器具,如:电炉、电热水瓶等。
2、管理责任
(1)教室内一切照明、电器设备均由所在班级负责管理,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。
(2)行政办公室、教师办公室(教研组、年级组、学科组)的公用照明和电器设备(饮水机、电风扇、电脑、空调等),由各室负责人(教研组长、年级主任或具体责任人)负责管理,并为该室用电第一责任人。
(3)教学区走廊及室外各种照明、电器设备由学校用电管理人员负责管理,用电管理人员为第一责任人。
(4)各功能室照明、电器设备设施的管理由各功能室管理人员负责,并为第一责任人。
(5)各种用电设备的使用保养由学校专门指定的用电管理人员负责。